齒痕
詞語意思:
物體被咬嚙后留下的牙齒痕跡。
分詞解釋:
痕跡:
①物體留下的印兒:車輪的痕跡丨白襯衣上有墨水痕跡。
②殘存的跡象:這個山村,舊日的痕跡幾乎完全消失了。
物體:
1.物的本體;器物的形體。
2.由物質構成的﹑占有一定空間的個體。
咬嚙:
咬。比喻纏住不放,再三懇求。
牙齒:
又稱“牙”。具有一定形態的高度鈣化的組織,有咀嚼、幫助發音和保持面部外形的功能。在人體,一生中先后長兩次牙,首次長出的稱“乳牙”,到二歲左右出齊,共二十個。六歲左右,乳牙逐漸脫落,長出“恒牙”,共三十二個。按形態可分為切牙、尖牙和磨牙。切牙的功能是切斷食物,雙尖牙用以搗碎食物,磨牙則能磨碎食物。
留下:
1.謂把東西擱下。
2.留住下來。
3.收受下來。
4.指付錢買下。
5.停留而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