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言
詞語意思:
1.謂直言指責過失。
2.明言;指名而言。
分詞解釋:
明言:
1.明著之言;明白的話。
2.猶明辯。明白辯說。
3.明白說出來。
4.明哲的話。如明馮夢龍《古今小說》又名《喻世明言》。
指名:
1.猶知名;著名。謂其人之名受人注意。
2.猶知名;著名。謂詩文﹑技藝等受人注意。
3.指出姓名。
4.指出罪名。
指責:
指摘;斥責。
過失:
因疏忽而犯的錯誤。
直言:
1.正直﹑耿直的話。
2.直率地說;說實話。
3.直言敢諫。漢晉察舉科目名。
斥言
詞語意思:
1.謂直言指責過失。
2.明言;指名而言。
分詞解釋:
明言:
1.明著之言;明白的話。
2.猶明辯。明白辯說。
3.明白說出來。
4.明哲的話。如明馮夢龍《古今小說》又名《喻世明言》。
指名:
1.猶知名;著名。謂其人之名受人注意。
2.猶知名;著名。謂詩文﹑技藝等受人注意。
3.指出姓名。
4.指出罪名。
指責:
指摘;斥責。
過失:
因疏忽而犯的錯誤。
直言:
1.正直﹑耿直的話。
2.直率地說;說實話。
3.直言敢諫。漢晉察舉科目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