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勘
詞語意思:
受理勘查。
分詞解釋:
勘查:
見“勘察”。
受理:
接受訴狀,進行審理。
● 勘
◎ 校對,復看核定:勘核。勘正。勘誤。校勘。
◎ 實現調查,探測:勘測。勘探。勘查。
◎ 審問囚犯:勘問。推勘。
● 收
◎ 接到,接受:收發。收信。收支。收訖。收益。
◎ 藏或放置妥當:這是重要東西,要收好了。
◎ 割斷成熟的農作物:收割。收成。麥收。
◎ 招回:收兵。收港。
◎ 聚,合攏:收容。收理。收集。
◎ 結束:收尾。收煞。收盤。
◎ 逮捕,拘押:收捕。收監。收押。收審。
◎ 約束,控制(感情或行動):收束。收心。收伏(亦作“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