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參

糾參
詞語解釋
舉發彈劾。
分詞解釋
舉發:
檢舉;揭發(壞人、壞事)。
彈劾:
①指責揭發:彈劾貪官污吏。
②專門的國家機關對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行動。資本主義國家由議會行使這一職能。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監察機關負有彈劾的職責。這和司法機關處理犯罪案件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回事。

● 糾(糾)
◎ 纏繞:糾纏。糾紛。
◎ 矯正:糾偏。糾正。
◎ 集合(含貶義):糾合。
● 參(參)
◎ 加入在內:參加。參與。參政。參賽。參議。
◎ 相間,夾雜:參雜。參半。
◎ 檢驗,用其他有關材料來研究,考證某事物:參考。參照。參省(檢驗省察)。參看。參閱。參檢。
◎ 探究,領悟:參悟。參透。參破。參禪。
◎ 舊指下級進見上級:參見。參拜。
◎ 彈劾,向皇帝告狀:參奏。參劾。參革。
● 參(參)
◎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參商(“參星”和“商星”,此出則彼沒,兩不相見;喻親友隔離不得相見或彼此對立不和睦)。參辰卯酉(“辰星”即商星,參星酉時現于西方,辰星卯時出于東方;喻互不相關或勢不兩立)。
◎ 中藥名:人參。黨參。
● 參(參)
◎ 〔參差〕長短不齊,如“參參不齊”、“參參錯落”。
● 參(參)
◎ 古同“叁”,三的大寫。

糾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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