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檢
詞語解釋:
1.巡視。
2.官署名巡檢司,官名巡檢使,省稱巡檢。始于五代后唐莊宗。宋時于京師府界東西兩路,各置都同巡檢二人,京城四門巡檢各一人。又于沿邊﹑沿江﹑沿海置巡檢司。掌訓練甲兵,巡邏州邑,職權頗重,后受所在縣令節制。明清時,凡鎮市﹑關隘要害處俱設巡檢司,歸縣令管轄。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三》﹑清顧炎武《日知錄.鄉亭之職》。
分詞解釋:
文獻通考:
書名。宋元之際馬端臨著。三百四十八卷。記載上古到南宋寧宗時歷代典章制度沿革。體例仿杜佑《通典》,但分類更細,計有田賦、錢幣、戶口等二十四門。
沿邊:
1.靠近邊境一帶。
2.把窄條的布或絳子等縫在衣物邊上。
訓練:
有計劃有步驟地通過學習和輔導掌握某種技能:軍事訓練|電腦訓練班。
管轄:
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