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部
詞典解釋:
1.官署名。猶太樂署。北周設置。有上士﹑中士,其職如周代大司樂。唐有樂部名,系指樂隊,分立部﹑坐部二者,隸屬太常,非官職。清代復立樂部,主管音樂,以禮部滿洲尚書或王公大臣兼典樂大臣。參閱《通典.職官七》﹑《新唐書.禮儀志十一》﹑《清會典事例.樂部一.職掌》。
2.古代泛指歌舞戲曲演出單位。
分詞解釋:
王公:
1.天子與諸侯。
2.被封為王爵和公爵者。亦泛指達官貴人。
3.猶王事。指文王的功業。公,通“功”。
4.清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六等封爵的統稱。
署名:
在書信﹑文稿或文件上簽上或打印上名字。
演出:
1.演變而出,演變而來。
2.偷偷地出行。
3.表演。
事例:
1.成例,可以作為依據的前事。
2.具有代表性的﹑可以作例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