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簪絶纓

遺簪絶纓
詞語解釋
《史記.滑稽列傳》:“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后有遺簪,髡(淳于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參。”《韓詩外傳》卷七:“楚莊王賜其群臣酒。日暮酒酣,左右皆醉。殿上滅燭,有牽王后衣者,后扢冠纓而絶之,言于王曰:‘今燭滅,有牽妾衣者,妾扢其纓而絶之。愿趣火視絶纓者。’王曰:‘止!’立出令曰:‘與寡人飲,不絶纓者,不為樂也。’于是冠纓無完者,不知王后所絶冠纓者誰。于是王遂與群臣歡飲,乃罷。”后合二事為“遺簪絶纓”,謂男女雜坐,不拘形跡,歡飲無度。
分詞解釋
行酒:
1.依次斟酒。
2.監酒,在席間主持酒政。
稽留:
〈書〉停留:因事稽留,未能如期南下。
不拘形跡:
形容言談舉止無拘無束,自由自在。
不禁:
禁不住;不由自主:蜂蝶不禁花引調|不禁啞然失笑。
滑稽:
(在古書中念guji)
①(言語、動作)引人發笑:這個丑角的表演非常滑稽。
②曲藝的一種,流行于上海、杭州、蘇州等地,和北方相聲相近。


遺簪絶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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