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儀
詞語意思:
1.禮儀細節。
2.唐代禮部主事的別稱。
分詞解釋:
別稱:
正式名稱以外的別名。
主事:
1.主持事務。
2.官名。漢代光祿勛屬官有主事。北魏置尚書主事令史,為令史中的首領。隋以后但稱主事,本為雇員性質,非正規官職。金代始列為正官,職務以文牘雜務為主,也分管郎中﹑員外郎之職。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階從七品升為從六品。清代又升為正六品,與郎中﹑員外郎并列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內務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國初,于國務院秘書廳﹑各部及駐外使館中,設主事,在僉事下,相當后之科員。
細節:
①無關緊要的小事:生活細節|為人有大志,不修細節。
②文藝作品中描繪人物性格、事件發展、自然景物、社會環境等最小的組成單位。細節描寫要求真實、生動,并服從主題思想的表達。
禮儀:
禮節和儀式:禮儀周到ㄧ外交禮儀。
禮部:
官署名。本為西漢時尚書的客曹。三國魏時有祠部,北魏有儀曹,北周始稱禮部。隋唐以后為六部之一,包括客曹及祠部之職掌,管理國家的典章制度﹑祭祀﹑學校﹑科舉和接待四方賓客等事之政令,長官為禮部尚書。歷代相沿不改。清末廢部,改設典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