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得而誅之

人人得而誅之
詞語解釋
得:可以,能夠;誅:殺死。所有的人都可以殺死他。極言某人罪大惡極。
分詞解釋
能夠:
①表示具有某種能力或可能:我相信我能夠踐約|學習能夠使人長智慧。
②表示許可:預定下個星期一舉行的晚會,家屬也能夠參加。
殺死:
1.奪去生命:處死:弄死。
2.使對方隊員出局(棒球用語)。
罪大惡極:
罪惡大到了極點。
某人:
1.表示不知道的那個人。
2.指確定的﹑無須說出姓名或說不出姓名的人。
可以:
可以1
①表示可能或能夠:不會的事情,用心去學,是可以學會的ㄧ這片麥子已經熟了,可以割了。
②表示許可:你可以走了。參看‘能’條d、e兩項。 可以2 [keyi]
①好;不壞:這篇文章寫得還可以。
②厲害:你這張嘴真可以ㄧ天氣實在熱得可以。


人人得而誅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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