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
詞典解釋:
①中國古代宮廷音樂官署。始建于秦。漢武帝時規模擴大,除掌宮廷音樂外,兼采集民間音樂。
②詩體名。本指樂府官署所采集、創作的樂歌,后世將魏晉至唐代可入樂的詩歌及后人仿效樂府古題所作的不合樂的作品統稱為樂府。宋、元以后的詞、散曲和劇曲,因配合音樂,可以歌唱,有時也稱樂府。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民間:
①民眾之間:在民間流傳。
②非官方的:兩國民間的交往不斷增加。
有時:
1.有時候。表示間或不定。
2.謂有如愿之時。
作品:
指文學藝術創作的成品。
歌唱:
①唱(歌):歌唱家ㄧ盡情歌唱。
②用唱歌、朗誦等形式頌揚:歌唱祖國的繁榮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