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表法

十二表法
詞語解釋
舊譯“十二銅表法”。古代羅馬共和國的主要法律。制定于公元前451年。因刻在十二塊板上,故稱。內容包括傳喚、審理、執行、家長權、繼承與監護、所有權與占有、房屋與土地等。是留傳下來最早的古羅馬成文法典。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成文:
1.形成樂章﹑文采﹑文辭﹑禮儀等的總稱。
2.現成的文章。
3.用文字固定下來,成為書面。
監護:
①法律上指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
②仔細觀察并護理 :監護病人 ㄧ新生兒監護。
留傳:
1.謂從前的事物留下來傳給后世。
2.流布;傳開。留,通“流”。
共和國:
實施共和政體的國家。


十二表法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15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