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犯
詞語意思:
指稱觸犯。
分詞解釋:
指稱:
1、指出;聲稱:該公司在訴狀中指稱對方違約。2、指示井稱呼:江西人用‘老表’來相互指稱。
觸犯:
違犯;冒犯:觸犯刑法|觸犯了他的自尊。
● 斥
◎ 責備:斥責。怒斥。駁斥。訓斥。
◎ 指,指出:斥謬(指出錯誤)。
◎ 使退去,使離開:斥退。
◎ 開拓:開地斥境。
◎ 多,廣:充斥。
◎ 偵察,伺望:斥候(舊時偵察敵情的士兵)。
◎ 鹽堿地:斥鹵。
◎ 古同“尺”,尺蠖。
● 犯
◎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 做錯事情: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