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
詞語解釋:
婦女在社會上應享的權利。
婦女在社會上應享受的權力
分詞解釋:
權利:
“義務”的對稱。法律對公民或法人能夠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并要求他人相應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的許可。在社會主義社會,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不可分離,在法律上一方有權利,他方必有相應的義務,或者互為權利義務;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會只承擔義務而享受不到權利。
婦女:
成年女子的通稱:婦女干部 ㄧ勞動婦女。
● 女
◎ 女性,與“男”相對。古代以未婚的為“女”,已婚的為“婦”。現通稱“婦女”:女人。女士。女流(含輕蔑意)。少女。
◎ 以女兒作為人的妻(舊讀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