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師

樂師
詞典解釋
1.《周禮》官名,為大司樂之副。
2.以音樂為職業的人;音樂工作者。
[musicians;bandsman] 以音樂為職業的人
巫醫樂師百工之人。——唐. 韓愈《師說》
分詞解釋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職業:
1.官事和士農工商四民之常業。
2.職分應作之事。
3.猶職務;職掌。
4.猶事業。
5.今指個人服務社會并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大司樂:
《周禮》官名。又稱大樂正。為樂官之長﹐以樂舞教國子。


樂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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