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哈爾人

比哈爾人
詞語解釋
印度的民族之一。另有少數在孟加拉國、尼泊爾和不丹等國。約8316萬人(1985年)。講印地語。多信印度教,部分信伊斯蘭教。實行種姓制度和種姓內婚。主要從事農業和畜牧業,部分從事工業。
分詞解釋
不丹:
南亞內陸國。在喜馬拉雅山南麓。北鄰中國。面積4.6萬平方千米。人口60萬(1991年)。首都廷布。經濟以農牧業為主。旅游業和郵票出售已成為外匯收入主要來源。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種姓:
1.指宗族。
2.古印度一種世襲的社會等級。種姓分四等﹐即婆羅門(僧侶和學者)﹑剎帝利(武士和貴族)﹑吠舍(手工業者和商人)﹑和首陀羅(農民﹑仆役)。

比哈爾人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16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