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甲

主甲
詞典解釋
猶當事人。
分詞解釋
當事人:
與某種法律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人。如簽訂出版合同的作者和出版社就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當事人就是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
◎ 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將。
◎ 預示:早霞主雨。
◎ 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 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
◎ 姓。

◎ 天干的第一位,用于作順序第一的代稱:甲子。花甲(六十歲的人)。
◎ 居于首位的,超過所有其它的:甲等。
◎ 古代科舉考試成績名次的分類:一甲(名為“進士及第”);二甲(名為“進士出身”);三甲(名為“同進士出身”)。
◎ 古代軍人打仗穿的護身衣服,用皮革或金屬葉片制成:盔甲。甲兵。甲士。
◎ 現代用金屬做成有保護功能的裝備:甲板。裝甲車。
◎ 某些動物身上有保護功能的硬殼:龜甲。
◎ 手指或腳趾上的角質硬殼:指甲。
◎ 舊時戶口編制單位:保甲。甲長。
◎ 植物果實的外殼:甲坼(外表裂開)。
◎ 古同“胛”,肩胛。

主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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