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田弘毅

廣田弘毅
詞語解釋
廣田弘毅(1878-1948)日本首相。1933年任外相,曾提出“廣田三原則”,策劃侵華活動。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任首相,與德國締結《反共產國際協定》。1937年再次出任外相后,參與策劃全面侵華戰爭。日本投降后,定為甲級戰犯,被處以絞刑。
分詞解釋
事件:
①事情:處理各類事件|查辦事件。
②指歷史上或社會上發生了的大事情:突發事件|九一八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是開天辟地的大事件。
首相:
君主立憲制國家內閣首腦的名稱。如英國、日本。日本內閣首腦又稱總理大臣。
締結:
訂立;簽訂:締結友好條約。
提出:
1.揭示;提請考慮、討論、接受或采納。
2.提取。如:他從銀行存款中提出一千元。
弘毅:
抱負遠大,意志堅強。語出《論語.泰伯》:“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


廣田弘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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