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

巡撫
詞語解釋
①巡察安撫:巡撫疆域。
②官名。從明代宣德時起,各省專設。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政府長官,總攬一省軍事、刑獄、吏治等。
分詞解釋
疆域:
國家領土(著重面積大小)。
總攬:
1.亦作“總?”﹑“總覧”。全面掌握。
2.亦作“總覽”﹑“總擥”。謂廣為延攬。
正式:
1.法式。
2.合乎一般公認標準的或合乎一定手續的。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軍事:
與軍隊或戰爭有關的事情:軍事工作ㄧ軍事行動ㄧ軍事基地ㄧ軍事科學。


巡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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