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官
詞語解釋:
掌管屯田事務的官。
分詞解釋:
屯田:
1.利用戍卒或農民﹑商人墾殖荒地。漢以后歷代政府沿用此措施取得軍餉和稅糧。有軍屯﹑民屯﹑商屯之分。
2.指屯田者所耕之田。
3.專司屯田的機構和官員。
4.指北宋詞人柳永。因柳曾任屯田員外郎,故稱。
掌管:
掌握管理。
事務:
①事情:料事務,察民俗|辦理機關事務|事務繁多。
②瑣碎繁雜的具體工作:事務主義者|整天陷在事務堆里不能自拔。
③世事,社會情況:世間事務|不諳事務的孩子|他又住在這山旮旯子里,外間事務,一概不知。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 屯
◎ 聚集,儲存:屯糧。屯積。屯聚。
◎ 駐軍防守:屯兵。屯墾。屯田(駐軍開墾田地)。
◎ 村莊:皇姑屯。屯子(村莊)。
● 屯
◎ 困難:屯蹇(不順利,艱難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