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兆

瓦兆
詞語意思
周代太卜所掌三兆之一。謂灼龜觀其如瓦之裂紋以定吉兇。
分詞解釋
太卜:
官名。為殷六太之一。周時屬春官﹐為卜官之長。秦漢有太卜令。北魏有太卜博士。北齊有太卜局丞。北周有太卜大夫。隋唐設太卜令。宋以太卜隸司天臺﹐不置專官。參閱《通典.職官七》﹑《續通典.職官七》。
三兆:
1.古代燒灼龜甲以卜吉兇,其裂紋似玉﹑似瓦﹑似原田者,稱為“三兆”。
2.占卜三次。
裂紋:
①同“裂璺”。
②瓷器在燒制時做成的不規則的花紋。
吉兇:
好運氣和壞運氣;吉利和兇險:吉兇未卜。

瓦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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