艦載機
詞語解釋:
以航空母艦和其他艦船為基地的海軍飛機。有艦載殲擊機、攻擊機、反潛機、偵察機、預警機和直升機等。主要任務是護航、反潛和反艦,支援登陸作戰,奪取海上制海權和制空權。
分詞解釋:
殲擊機:
一種主要用來在空中殲滅敵機和其他空襲兵器的飛機,裝有機關槍、機關炮和導彈等武器。速度快,爬升迅速,操縱靈便。舊稱驅逐機或戰斗機。
護航:
護送船只或飛機航行:護航艦ㄧ專機有戰斗機護航。
制海權:
交戰一方在一定時間取得的對一定海區的控制權。掌握制海權,可限制敵方海上行動,以保護和保障己方海上行動自由。
制空權:
交戰一方在一定時間內取得的對一定空間的控制權。掌握制空權,可限制或剝奪敵方空間行動,保護和保障己方空間行動自由。
海軍:
在海上作戰的軍隊,通常由水面艦艇、潛艇、海軍航空兵、海軍陸戰隊等兵種及各專業部隊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