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
詞語意思:
散文篇名。載《孟子.告子上》,篇題后人所加。文中用魚和熊掌作比喻,闡述了“生”和“義”的關系,提出了“舍生取義”的人生標準。這一論斷對后世敢于為正義獻身的仁人志士有重大影響,南宋文天祥就義前就曾以“孟曰取義”自勵。
分詞解釋:
標準:
①衡量事物的準則:技術標準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②本身合于準則,可供同類事物比較核對的事物:標準音ㄧ標準時。
重大:
1.謂物體大而沉重。
2.大而重要。
3.指高而重要的官位。
4.指詩文風格凝重,氣象闊大。
取義:
猶言求義。謂就義而死。
后世:
①后代
①:《詩經》和《楚辭》對后世的文學有很大的影響。
②后裔。
③佛教指來世。
仁人志士:
原指仁愛而有節操,能為正義犧牲生命的人。現在泛指愛國而為革命事業出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