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語
詞典解釋:
1.謂樂歌的理論。
2.文體名。宋宮廷演劇,命詞臣作樂語,使伶人歌唱。先為對偶韻文,后附以詩,也有不附詩的。后遂成為文體,各作家常有所作。
分詞解釋:
樂歌:
有樂器伴奏的唱歌。亦泛指歌曲。
宮廷:
①帝王的住所。
②由帝王及其大臣構成的統治集團。
詞臣:
舊指文學侍從之臣﹐如翰林之類。
文體:
1.文雅有節的體態。
2.指身體。用為敬詞。
3.文章的風格或結構﹑體裁。
4.字體。
5.文娛體育的簡稱。
對偶:
修辭方式,用對稱的字句加強語言的效果。如:下筆千言,離題萬里。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參看〖律詩〗、〖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