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木草堂

萬木草堂
詞典解釋
康有為講學場所。1891年創立于廣州長興里。辦學宗旨是培養兼通中西學說、德智體多方面發展的人才。招收有一定文化水平且有志于維新的青年。開設義理之學、考據之學、經世之學、文字之學四種課程。學生有陳千秋、梁啟超、麥孟華、徐勤等,后成為戊戌變法運動的重要人物。1898年停辦。
分詞解釋
長興:
復姓。漢有長興渠。見《資治通鑒.漢安帝延光四年》。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注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于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課程:
學校教學的科目和進程:課程表ㄧ安排課程。
兼通:
1.通曉不止一個方面。
2.謂一齊顯達。
文字:
①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
②文章:文字流暢。


萬木草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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