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撫使
詞語意思:
官名。唐德宗后,派朝官巡視經過戰亂及受災的地區,稱宣慰安撫使或宣撫使。宋代宣撫使為鎮撫一方之軍政長官,職位高于安撫使。元于西南地區設宣撫司,參用土官,處理地方軍政大事。明清宣撫使皆土官世襲之職。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三》﹑《續文獻通考.職官十》。
分詞解釋:
巡視:
1.巡行視察。
2.目光來回掃視;向四下里看。
3.官名。明設,職同巡撫。
宣慰:
謂大臣代表皇帝視察某一地區,宣揚政令,安撫百姓。
職位:
1.官位;官銜。
2.機關或團體中執行一定職務的位置。
職官:
1.猶官職。
2.各級官員的統稱。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