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撫

宣撫
詞語意思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區傳達皇帝命令并安撫軍民﹑處置事宜,稱為“宣撫”。
分詞解釋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派遣:
命人辦公事:派遣代表團出訪歐洲。
命令:
1.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2.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后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宣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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