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香

傳香
詞語解釋
1.佛教語。傳戒。
2.佛教語。行香。謂行法事時持香繞行道場。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行香:
1.古代禮拜神佛的一種儀式。始于南北朝。初,每燃香熏手,或以香末散行。唐以后則齋主持香爐巡行道場,或儀導以出街。
2.明清時官吏每至朔望入廟焚香叩拜,或新官赴任后舉行入廟焚香儀式,均稱行香。
傳戒:
佛教謂向信徒傳授戒律,舉行受戒儀式。參見“五戒”﹑“八戒”﹑“十戒”。
道場:
和尚或道士做法事的場所。也指和尚或道士所做的法事。


傳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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