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深圳市
詞語意思
在廣東省南部,廣九鐵路縱貫,鄰接香港新界地區。1979年設市,1980年辟為特區。人口99.16萬(1995年)。是以發展出口加工工業和游覽事業為主的新興城市。高樓林立,工商業發達。有公明溫泉、大鵬灣、中華民俗文化村等風景名勝。
分詞解釋
發達:
①(事物)已有充分發展;(事業)興盛:肌肉發達ㄧ四肢發達ㄧ工業發達ㄧ交通發達。
②使充分發展:發達經濟ㄧ發達貿易。
林立:
像林中樹木般豎立著,形容眾多:高樓林立|煙囪林立|檣帆林立。
南部:
1.指南匈奴諸部。
2.南邊;南方地區。
發展:
①事物由小到大、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事態還在發展ㄧ社會發展規律。
②擴大(組織、規模等):發展新會員 ㄧ發展輕紡工業。
中華:
1.古代華夏族多建都于黃河南北,以其在四方之中,因稱之為中華。后各朝疆土漸廣,凡所統轄,皆稱中華,亦稱中國。
2.指中原。
3.古時對華夏族﹑漢族的稱謂。


深圳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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