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

捷克
詞語解釋
中歐內陸國。面積7.89萬平方千米。人口1033.6萬(1994年)。首都布拉格。地形以高地為主。溫帶大陸性氣候。經濟比較發達。工業國,機械制造業最重要。所產皮鞋和啤酒享譽世界。
分詞解釋
中歐:
指波羅的海、北海以南,阿爾卑斯山脈以北的歐洲中部地區。包括德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奧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等國。
面積:
幾何學的基本度量之一。是用以度量平面或曲面上一塊區域大小的正數。通常以邊長為單位長的正方形的面積為度量單位。
高地:
地勢高的地方,軍事上特指地勢較高能夠俯視、控制四周的地方:無名高地。
機械:
①利用力學原理組成的各種裝置。杠桿、滑輪、機器以及槍炮等都是機械。
②比喻方式拘泥死板,沒有變化;不是辯證的:工作方法太機械。
首都:
一個國家最高政權機關所在地。通常是該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


捷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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