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院

宣徽院
詞語意思
官署名。唐肅宗以后設宣徽南北院使,以宦官擔任,總領宮中諸司及三班內侍的名籍和郊祀朝會宴饗供帳等事宜。后宦官勢力漸大,位職亦尊。五代和宋以大臣充當,常以樞密院官兼任。宋南渡后廢。遼﹑金﹑元亦置。明初改并其職掌于光祿寺。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二》﹑《續文獻通考.職官六》。
分詞解釋
兼任:
①同時擔任幾個職務:總務主任兼任學校工會主席。
②不是專任的:兼任教員。
充當:
擔任某種職務或取得某種身分。
職掌:
職務上掌管。如:職掌帥印。
宦官:
君主時代宮廷內侍奉帝王及其家屬的人員,由閹割后的男子充任。也叫太監。
南北:
1.南與北;南方與北方。
2.從南到北;南北之間。
3.或南或北。比喻不專一,不固定。
4.指“南學”與“北學”。
5.計謀。指本領。
6.明代俗稱男子漢。


宣徽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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