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
詞語解釋:
1.官名。西周﹑春秋時太史掌記載史事﹑編寫史書﹑起草文書﹐兼管國家典籍和天文歷法等。秦漢曰太史令﹐漢屬太常﹐掌天時星歷。魏晉以后﹐修史之職歸著作郎﹐太史專掌歷法。隋改稱太史監﹐唐改為太史局﹐宋有太史局﹑司天監﹑天文院等名稱。元改稱太史院。明清稱欽天監;修史之職歸之翰林院﹐故俗稱翰林為太史。參閱《通典.職官八》﹑《續通典.職官八》。
2.復姓。漢末有太史慈。見《三國志》本傳。
分詞解釋:
以后:
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晩的時期。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編寫:
①就現成的材料加以整理,寫成書或文章:編寫教科書。
②創作:編寫劇本。
記載:
①把事情寫下來:據實記載ㄧ回憶錄記載了當年的戰斗歷程。
②記載事情的文章:我讀過一篇當時寫下的記載。
復姓:
不止一個字的姓,如歐陽、司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