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燧
詞語解釋:
古時遇敵人來犯,邊防人員點煙火報警,夜里點的火叫烽,白天放的煙叫燧。
[beacon fire;signal fire] 即“烽火”。古代邊防報警的兩種信號,白天放煙叫“烽”,夜間舉火叫“燧”
修烽燧。——《后漢書.光武帝下》
南朝自 武昌至 京口,列置烽燧。—— 宋. 陸游《過小孤山大孤山》
分詞解釋:
邊防:
國家邊境地區布置的防務:邊防部隊。
報警:
向治安機關報告危急情況或向有關方面發出緊急信號: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
來犯:
以征服或虜掠為目的的侵犯。如:堅決消滅敢于來犯之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