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案
詞語解釋:
謂官府文書。
分詞解釋:
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個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家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 簿
◎ 本子,冊籍:簿冊。簿記。簿籍。簿錄。
◎ 古代稱公文、案卷:對簿公堂。
◎ 古代的儀仗侍從:簿伍。鹵簿(古代帝王、后妃、王公大臣外出時的儀仗隊。次序排列嚴格并明文著之于簿籍)。
◎ 笏。
● 簿
◎ 古同“箔”,養蠶席。
● 案
◎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文件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慘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腳盛食物的木托盤:舉案齊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