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
詞語解釋:
①古時邊防報警點的煙火。
②比喻戰火或戰爭:烽火連天。
(1) [signal fire;beacon-fire]∶古時邊防報警的煙火
(2) [flames of war]∶比喻戰火或戰爭
四十三年,望中猶記,烽火揚州路。——宋. 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
分詞解釋:
煙火:
①炊煙。借指住戶人家:狗吠雞鳴,煙火稠密。
②猶烽火。邊境有入侵:北邊又起煙火。
③指熟食:不食人間煙火。
④指后代繼承者:四時祭掃,煙火不絕。
⑤也作“焰火”。煙火劑燃放時所發出的各種顏色的火花,有時即指煙火劑本身。有平地小煙火和空中大煙火兩類。一般系包扎品,內裝藥劑。點燃后煙火噴射,呈各種顏色,并幻成各種景象。始于宋代。今又稱“禮花”,為節日所常用。
邊防:
國家邊境地區布置的防務:邊防部隊。
戰爭:
為實現一定的政治和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斗爭。是人類歷史出現階級以后的社會現象。是階級間、民族間、國家間、政治集團間矛盾斗爭的最高形式,以暴力手段反映政治實質。經濟是戰爭的物質基礎,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決定戰爭的方式,保存自己和消滅敵人是戰爭的基本原則。有正義戰爭、非正義戰爭兩類。
報警:
向治安機關報告危急情況或向有關方面發出緊急信號: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