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罰

顯罰
詞語意思
公開處分。
分詞解釋
處分:
①處置;安排: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
②處罰;懲罰:刑事處分|給予警告處分。
公開:
①不加隱蔽;面對大家(跟‘秘密’相對):公開活動。
②使秘密的成為公開的:這件事暫時不能公開。

● 罰(罰)
◎ 處分犯罪、犯錯誤或違犯某項規則的人:罰款。罰球。懲罰。罰不當罪(處罰過嚴或過寬,與所犯的罪行不相當)。
● 顯(顯)
◎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明顯。顯著。顯學(著名的學說或學派)。
◎ 表現,露出:顯露。顯示。顯山露水(喻顯示自己,引人注目)。
◎ 舊時稱有權勢的或有名聲地位的:顯貴。顯赫。顯要。
◎ 敬辭,稱先人:顯考(已去世的父親)。顯妣(已去世的母親)。

顯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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