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觀之誅
詞典解釋:
語本漢劉向《上災異封事》:“自古明圣,未有無誅而治者也,故舜有四放之罰,而孔子有兩觀之誅,然后圣化可得而行也。”后遂以“兩觀之誅”喻指為了國家安定而對亂臣賊子所施行的必要的殺戮。
分詞解釋:
亂臣賊子:
亂臣:叛亂之臣;賊子:忤逆之子。舊指不守君臣、父子之道的人。后泛指心懷異志的人。
殺戮:
大量地殺死或傷害:大肆殺戮|殺戮無辜百姓。
災異:
自然災害;某些奇異的自然現象,如地震、日食等,古人認為是上天對人類的懲警:災異數見,不可不憂。
必要:
不可缺少;非這樣不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十分必要的ㄧ為了集體的利益,必要時可以犧牲個人的利益。
施行:
根據既定方針、辦法、規章等做:按章施行|本條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