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制
詞典解釋:
內制和外制的合稱。指翰林學士和中書舍人。
分詞解釋:
外制:
唐宋時由中書舍人或知制誥所掌的皇帝誥命稱外制,由翰林學士所掌之誥命稱內制。唐時兩制尚無嚴格分別。
舍人:
①古代豪門貴族家里的門客:藺相如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
②古代官稱。前冠以頭銜,名稱及職權都不同:秦漢置太子舍人|魏晉有中書舍人。
③宋元后用以稱呼權貴子弟,猶稱公子;舍人從何處來。
翰林學士:
官名。唐玄宗開元初以張九齡﹑張說﹑陸堅等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司起草詔書及應承皇帝的各種文字。德宗以后,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親近顧問兼秘書官,常值宿內廷,承命撰擬有關任免將相和冊后立太子等事的文告,有“內相”之稱。唐代后期,往往即以翰林學士升任宰相。北宋翰林學士仍掌制誥。清代以翰林掌院學士為翰林院長官,其下有侍讀學士﹑侍講學士。清末復置翰林學士,僅備侍讀學士的升遷。
中書:
1.皇宮中的藏書。亦特指宮中記事的書。
2.官名。中書令的省稱。漢設中書令,掌傳宣詔令,以宦者為之,后多任用名望之士。《漢書.蕭望之傳》:“望之以為中書政本,宜以賢明之選。”晉庾亮《讓中書令表》:“國恩不已,復以臣領中書。”隋唐以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俱為宰相﹐后因以中書稱宰相。
3.官名。中書舍人的省稱。隋﹑唐時為中書省的屬官。明清廢中書省,于內閣設中書舍人,掌撰擬﹑繕寫之事。
4.官署名。唐代的中書省﹑宋代的政事堂,亦直稱為“中書”。
5.毛筆的別稱,“中書君”的省稱。
內制:
1.唐宋時稱由翰林學士所掌的皇帝詔令為“內制”。唐初,中書省設中書舍人,負責起草詔命,無內外制之分。至玄宗開元二十六年,始置翰林學士,掌內制;中書舍人只掌外制。
2.翰林學士的別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