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首
詞語解釋:
1.亦稱“催頭”。
2.封建社會中官府指定摧征錢糧的人。倘不能催促欠戶如限繳清,催首要受追比,因此而家破人亡者,亦所在多有。
分詞解釋:
所在多有:
所在:處處,到處。指某類事情或現象到處都有,而且很多。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錢糧:
1.錢財和糧食。
2.指田賦。舊時田賦﹐或征收粟帛﹐或折征銀錢﹐或二者并征﹐因稱。
3.泛指租稅。
4.指薪水。
5.迷信用品。指冥錢。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追比:
舊時地方官嚴逼限期交稅﹑交差或交代問題,過期以杖責﹑監禁等方式繼續追逼,叫“追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