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

業火
詞典解釋
1.佛教謂惡業害身如火。亦指地獄焚燒罪人之火。
2.怒火。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地獄:
①某些宗教認為惡人死后靈魂受苦受罰的地方。佛教認為人在生前做了壞事,死后就要墮入地獄。基督教則稱不信仰耶穌的惡人于末日審判后在地獄受永罰。
②比喻黑暗而危難的境地。
怒火:
1.熊熊燃燒的火焰。
2.比喻強烈的憤怒。
惡業:
1.不正當的職業。
2.佛教謂出于身﹑口﹑意三者的壞事﹑壞話﹑壞心等。
3.見“惡緣惡業”。


業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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