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以

業以
詞典解釋
見“業已”。
分詞解釋
業已:
1.亦作“業以”。
2.已經。


◎ 用,拿,把,將:以一當十。以苦為樂。以身作則。以鄰為壑。以訛傳訛。以往鑒來。
◎ 依然,順,按照:以時啟閉。物以類聚。
◎ 因為:以人廢言。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 在,于(指時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 目的在于:以待時機。以儆效尤。
◎ 文言連詞,與“而”用法相同:夢寐以求。
◎ 用在方位詞前,表明時間、方位、方向或數量的界限:以前。以內。
◎ 用在動詞后,類似詞的后綴:可以。得以。
◎ 古同“已”,已經。
◎ 太,甚:不以急乎?
◎ 及,連及:富以其鄰。
業(業)
◎ 國民經濟中的部門:工業。農業。
◎ 職務,工作崗位:職業。就業。
◎ 學習的功課:學業。肄業。畢業。業精于勤。
◎ 重大的成就或功勞:創業。豐功偉業。業績。
◎ 從事:業醫。業商。
◎ 財產:產業。
◎ 既,已經:業已。業經。
◎ 佛教名詞:業報(佛教指善行、惡行的報應)。業障(亦稱“孽障”)。
◎ 姓。

業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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