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美

梅里美
詞語解釋
(prospermerimee,1803-1870)法國作家。曾在大學學法律。1844年當選為法蘭西文學院院士。著有中篇小說《嘉爾曼》(一譯《卡門》)、《塔曼果》,歷史劇《雅克團》以及《克拉拉.加索爾戲劇集》等。
分詞解釋
院士:
科學院內部分高級研究人員的稱號。
歷史劇:
指以歷史故事為題材的戲劇。
以及:
1.連詞。表示在時間﹑范圍上的延伸。猶言以至,以至于。
2.連詞。連接并列的詞﹑詞組或短句。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作家:
1.治家,理家。
2.節儉。猶言做人家。
3.從事文學創作有成就的人。
4.佛教禪宗對善用機鋒者之稱。
5.行家;高手。

梅里美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0/66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