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

東盟
詞典解釋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簡稱。
分詞解釋
簡稱:
①較復雜的名稱的簡化形式。如中專(中等專業學校)、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
②簡單地稱呼:化學肥料簡稱化肥。
東南亞國家聯盟:
簡稱“東盟”。東南亞地區性國際組織。1967年8月在泰國曼谷成立。成員有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印度尼西亞、文萊。巴布亞新幾內亞、越南為觀察員。宗旨是,協調東盟各國之間政治、經濟、軍事關系,把東盟建設成和平、自由的中立區和經濟集團,在軍事上建立雙邊或多邊協作。

東(東)
◎ 方向,太陽出升的一邊,與“西”相對:東方。東經(本初子午線以東的經度或經線)。東山再起(喻失勢之后,重新恢復地位)。付諸東流。
◎ 主人(古代主位在東,賓位在西):房東。股東。東道主(泛指請客的主人,亦稱“東道”、“作東”)。
◎ 姓。

◎ 舊時指宣誓締約,現指階級的聯合,國與國的聯合:盟軍。盟友。同盟國。盟約。山盟海誓。
◎ 指結拜弟兄:盟兄。盟弟。
◎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單位。
◎ 發(誓):盟誓。

東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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