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

商鞅
詞語解釋
商鞅(約前390-前338)戰國時期政治家。衛國人。本姓公孫。秦孝公任用他實行變法。公元前356年(一說前359年)和前350年兩次頒布新法:獎勵耕織;廢除貴族世襲,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推行連坐法;建立縣制;廢井田制,準許土地買賣;按丁男征賦;統一度量衡制。變法奠定了秦強盛的基礎。因封地在商(今陜西商縣東南),號商君,因稱商鞅。孝公死后,被誣陷,車裂而死。著有《商君書》,今存二十四篇。
分詞解釋
大小:
1.大與小;大或小。
2.指尊卑或長幼。
3.謂大小的程度。
4.偏指大或小。
5.猶多少。引申指情況。
世襲:
代代承襲享有某種權益。多用于承襲帝位、爵位、封號、俸祿、領地等。
封地:
奴隸社會或封建社會君主分封給諸侯、諸侯再向下面分封的土地。
東南:
①東和南之間的方向。
②(Dongnan)指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包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臺灣等省市。


商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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