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曹

商曹
詞語解釋
掌管商業的行政機關。
分詞解釋
行政機關:
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中數量最大的組成部分。在我國,行政機關是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既包括各級人民政府,也包括各級人民政府設置的獨立對外行使職權的工作部門,如國務院下設的部、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下設的廳、局等。
掌管:
掌握管理。
商業:
專門從事商品買賣活動的經濟部門。包括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通過商品的收購、調運、儲存和銷售活動,把產品從生產領域轉移到消費領域。是聯結生產者和消費者、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地區和地區之間的經濟橋梁和紐帶。

● 曹
◎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于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于郡守的總務長)。
◎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方。
◎ 姓。
● 商
◎ 兩個以上的人在一起計劃、討論:商量。商討。商議。商定。商榷。商酌(商量斟酌)。相商。磋商。洽商。協商。
◎ 買賣,生意:商業。商店。商界。商品。商標。
◎ 古指行商(坐商為“賈”,后泛指做買賣的人,亦用以指從事私營工商業的人):商人。商販。商賈(gu ㄍㄨ

商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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