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跡可求

無跡可求
詞典解釋
沒有蹤跡可以尋求。多指處事為文不著痕跡。同“無跡可尋”。
分詞解釋
處事:
1.辦事。
2.六書之一。即指事。
尋求:
尋找探求:尋求真理。
可以:
可以1
①表示可能或能夠:不會的事情,用心去學,是可以學會的ㄧ這片麥子已經熟了,可以割了。
②表示許可:你可以走了。參看‘能’條d、e兩項。 可以2 [keyi]
①好;不壞:這篇文章寫得還可以。
②厲害:你這張嘴真可以ㄧ天氣實在熱得可以。
蹤跡:
行動所留下可覺察的形跡。


無跡可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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