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察
詞語解釋:
察考;偵察。
分詞解釋:
察考:
謂調查,考察,追究。
偵察:
為獲取敵方與軍事斗爭有關的情況而采取的行動。其主要手段有觀察、竊聽、刺探、搜索、截獲、捕獲戰俘、諜報偵察、戰斗偵察、照相偵察、雷達偵察、無線電偵聽與測向、調查詢問、搜集文件資料等。
● 察
◎ 仔細看,調查研究:察看。察核。觀察。考察(a.實地觀察調查,如“科學察察”;b.細致深刻地觀察,如“科學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察覺。察訪。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鳥獸身上新長的細毛,喻為人精明,任何小問題都看得清楚)。
● 校
◎ 學堂,專門進行教育的機構:校園。校長。
◎ 軍銜的一級,在“將”之下,“尉”之上。
◎ 古代軍隊編制單位:校尉(統帶一校的軍官)。
● 校
◎ 比較:校場。
◎ 查對、訂正:校勘。校訂。校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