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龍眼

唱龍眼
詞語解釋
舊時福建風俗。東家雇人摘龍眼,恐其多吃,令歌唱不止,謂之“唱龍眼”。
分詞解釋
不止:
1.不停。
2.不僅;不限于。
風俗: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的總和:風俗人情。
歌唱:
①唱(歌):歌唱家ㄧ盡情歌唱。
②用唱歌、朗誦等形式頌揚:歌唱祖國的繁榮富強。
東家:
受人雇用或聘請的人稱他的主人;佃戶稱租給他土地的地主。


唱龍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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