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歷

校歷
詞語解釋
謂考定歷法。
分詞解釋
歷法: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考定:
考核審定。

● 校
◎ 學堂,專門進行教育的機構:校園。校長。
◎ 軍銜的一級,在“將”之下,“尉”之上。
◎ 古代軍隊編制單位:校尉(統帶一校的軍官)。
● 校
◎ 比較:校場。
◎ 查對、訂正:校勘。校訂。校對。
● 歷(歷曆)
◎ 經過:經歷。來歷。閱歷。歷盡甘苦。
◎ 經過了的:歷程。歷代。歷史。歷來。
◎ 遍、完全:歷覽。歷數。
◎ 推算年、月、日和節氣的方法:歷法。

校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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