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和

說和
詞語解釋
調解雙方的爭執﹔勸說使和解。
分詞解釋
和解:
不再爭執或仇視,歸于和好:雙方和解。
勸說:
勸人從事某事或使其對某事表示同意。
調解:
通過說服教育和勸導協商,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和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解決糾紛。在我國,有四種不同性質的調解:(1)法院調解,即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進行的調解。(2)行政調解,即在國家行政機關主持下進行的調解。(3)仲裁庭調解,即在仲裁庭主持下進行的調解。(4)群眾調解,即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進行的調解。不同于和解。
爭執:
各執己見,互不相讓:爭執不休|解決爭執。
雙方:
指在某種場合中相對的兩個人或兩個集體。


說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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