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地章程
詞典解釋:
又稱《上海地皮章程》。1845年英國駐上海領事巴富爾脅迫清蘇松太道宮慕久簽訂。共二十三款。劃定洋涇浜(今延安東路)以北、李家莊(今北京東路)以南地區作為英國人租借居留的地段,后稱“英租界”,是資本主義國家在中國強占的第一個租界。
分詞解釋:
延安:
陜西省縣級市及專區政府所在地。位于陜北黃土高原,面積341平方公里,人口25萬。1936年到1947年為中國共產黨黨中央所在地和陜甘寧邊區首府。
東路:
1.猶東方,東部地區。
2.通往東方的道路。
租地:
租借耕種的一塊土地。
上海:
中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中央直轄市,世界特大城市和十大港口之一。地扼長江出海口。面積6,186平方公里,(2005年)實有人口1921.35萬。
章程:
各種規章制度:次律令,定章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